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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中小企業發展中心發布的企業負擔調查評價報告顯示,74%的被調查企業反映稅收負擔比較重,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的有35.64%,不清楚相關惠企政策的企業竟高達50%左右。
那么,企業為何不清楚稅收優惠政策?當企業多繳稅后,稅務機關會主動提醒嗎?會主動退稅嗎?應該如何避免企業不知道稅收優惠政策的情況?本報記者圍繞以上問題采訪了業內從業人員和相關專家。
原因:宣傳不到位、企業不主動
稅收優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減稅免稅,二是界定起征點,三是設定免征額。稅收減免有稅基式減免、稅率式減免、稅額式減免三種具體方式。詳細劃分起來,有針對稅種的,也有針對行業、產業的,有針對社會群體的,也有針對個別企事業單位的,有長期性減免的,也有短期性的,有針對內資的,也有針對外資的。每一個稅種中都明確了具體的優惠條目,如企業所得稅,對不同的經營類型(如校辦工廠、軍工企業、勞服企業、福利企業等)、不同地區(如開發區、老少邊窮等)、不同經營項目(如高新技術企業、廢舊物資等)都制定了具體的優惠政策。那么,為何那么多企業卻不知道自己能享受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呢?
對此,多年從事一線工作的福建省龍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干部程輝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類別多、掌握難。各種優惠政策類別多樣,條理性差,相互之間聯系性不強或互不關聯,自成一體,不僅納稅人,包括許多執行政策的稅務干部也很難做到掌握或運用的準確無誤。二,變化快、記憶難。新舊政策的更替快,納稅人的信息渠道有時不暢通,對政策不能及時全部掌握,處理財務信息時對一些政策往往有一種似是而非的感覺,或因查閱了舊文件、引用了舊政策而導致不需要的損失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稅務專家、北京明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施志群告訴本報記者,按照慣例,不少優惠政策在地方具體實施時會有實施細則等輔助文件,這些中間程序導致了稅收優惠實施的繁瑣,甚至出現過地方稅務機關以當地沒有轉發文件、制定細則為由,暫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
同樣多年從事一線工作的山東省濟南市地稅局稽查局專家潘洪新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企業不清楚惠企的稅收政策,這與稅務機關宣傳有關系,雖然現在所有的稅收優惠文件都有公開的文件,文件內容也比較清晰,但政策往往比較復雜,并且基層稅務機關往往對稅收優惠政策有一些具體的操作規定,這樣,企業即使看到了文件,也會產生“什么樣的企業可以享受收稅優惠政策,以及到主管稅務機關如何辦理相關手續”等諸多疑問。
山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一線稅收征管人員稱,稅務機關更多的時候只是泛泛地把文件下發或轉發,不去搞有針對性的宣傳輔導,不會特意去提示企業注意新出臺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記者在采訪一家小企業的財務人員時,了解到他們只注重干好自己的事務性工作,政策方面的優惠多是老板聽別人說了,要求財務部門去落實這件事,他們才會主動去學習、了解相關稅收政策,而且不會逐個研讀新出臺的稅收政策,看自己所在企業是否適用。
上述一線征管人員告訴本報記者,一些納稅人對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文件確實不敏感,有時會想當然地認為企業現在不符合條件,他們沒有意識去積極調整自己的發展措施使自己終能享受稅收優惠。
施志群稱,還存在一種可能,優惠政策不“優惠”。部分優惠政策的出臺沒有考慮各地經濟情況或程序設計過于繁雜,導致比較“雞肋”,企業怠于去了解或適用。
征管部門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現象
按照依法治稅的原則,稅款征收要依法進行,納稅人不能少繳,也不能多繳稅款,但是實際上,由于征納雙方的各種原因,會產生納稅人多繳稅款的現象。
上述征管人員向本報記者透露,征管部門沒有這個監控機制,少繳了,會有預警,多繳了,不會發出預警。
為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新《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立即退還;納稅人在3年內發現的,不僅可以要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還可以要求退還多繳稅款的同期銀行利息。納稅人用好上述規定,可以減輕不需要的稅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程輝稱,多繳稅款退還有范圍限制也有時間限制,納稅人要吃透《稅收征管法》,比如,在退還稅款的同時加算同期存款利息退還納稅人,但并非所有多繳稅款都可以要求退還同期存款利息。
企業多交稅款的話,征管部門通常會如何處理呢?
潘洪新稱,按現行相關規定,企業多繳稅款,處理的辦法是抵、退。
不少人會認為,也許在實踐中,如果發現企業多交稅款,在一般情況下,稅務機關會通知企業。對于多交的稅款,稅務機關往往會建議留抵下期。
但是上述征管人員稱,如果有企業提出多繳稅款,征管部門一般不會有內在的動力去處理的,因為這是企業自己造成的,稅務機關并沒有責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企業仍堅持自己多繳稅,稅務機關沒有辦法,只能通過評估或稽查確認確實多繳稅款后才能處理,但評估和稽查的過程復雜,耗時也多,如果稅款額度不大,一般企業可能也就放棄了,因為評估或稽查可能又會發現別的問題。
潘洪新稱,難辦的問題是,如何確認企業多繳了稅。他本人在稽查時,企業有時也會提出,說自己如何多繳了稅,但多繳稅款的原因非常復雜,有的還涉及以前年度,不全、系統的稽查,很難判斷企業的說法是否成立。
在采訪中,有企業人員對本報記者稱,可以直接確認多繳稅款的,大廳可以直接受理,如果情況復雜,稅務部門沒能力受理,只能向上匯報,由上級提出處理意見,時間和流程都比較復雜。
落實:機關加大宣傳企業不再“坐等”
“加大宣傳力度,嚴格依法治稅,確保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到位?!边@是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不少采訪對象表達的意思。
施志群稱,從主管機關層面來說,既要加強政策制定、宣傳與講解工作,也要盡量簡化操作細則。此外,定期做好分行業(特別是優惠政策集中的行業,比如高科技行業)、分類型的優惠政策匯編工作,也有利于稅收優惠政策的真正落實。
潘洪新認為,每出臺一項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稅務機關應主動召集相關企業搞輔導,使企業明白優惠政策的內容、條件、范圍及相關手續的辦理。上述征管人員也認為,稅務機關要搞好培訓和咨詢,要在先吃透文件的基礎上,召集相關納稅人開會培訓,及時將文件精神傳達到位。
程輝則從基層征稅人員角度建議稱:“基層一線干部要通過各種方式把政策傳達給每一位納稅人,幫他們弄懂、學會、掌握,使政策更加透明,大限度地避免納稅人的誤解、曲解。要嚴格執行政策,運用多種方式、多種渠道了解企業的情況和減免稅項目,查實它們是否真正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要詳細測算納稅人的經營額、查實它是否真正達到起征點?!?/p>
程輝還建議,實行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備案和公開公示制度。要本著對稅收工作高度負責、對納稅人高度負責的態度,建立具效的責任機制,對享受優惠政策的每一戶納稅人都要做好詳細的調查、核實、登記,對每一項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都要按性質、項目、金額建立臺賬,實行備案登記和公開公示,由社會各屆進行監督。
在稅收任務比較寬松的地方稅務機關,優惠政策就落實得比較到位,稅收任務比較緊張的地方稅務機關,優惠政策落實起來就相對緊張,這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企業應該怎么做呢?上述征管人員稱,企業要關注相關網站,如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面政策更新快,內容全,便于查詢。另外,企業要認真按相關文件要求履行好相關手續,保證形式上要符合稅收優惠的相關要求,如要履行好備案手續等。
潘洪新也稱,是企業不能有“坐等”的觀念,要有專門人員負責留意不斷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旦條件比較接近,就應及時和主管稅務機關聯系,了解相關內容和要求,爭取應享受的優惠,絕不漏掉。
施志群建議,如條件允許,能在企業內部設置專人或專崗,專門負責稅收優惠的相關事項。此外,由于稅收優惠往往附帶較多的要求與條件,在申請到相關優惠政策后,企業還應及時滿足上述要求與條件,避免被取消稅收優惠資格。
本報短評
近年來,國家很重視減輕企業負擔,出臺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政策,力度之大,是歷史上少有的。但是竟然有那么多企業不知道自己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實在是令人詫異。
歸根結底,這與政策復雜多變、稅務機關宣傳不到位、企業自身不主動學習等原因有關。筆者認為,要想真正讓國家的優惠政策惠及企業,稅務機關和企業都要對此重視起來,稅務機關要做好服務,主動宣講,而企業也不能總處于被動等稅務機關人員告知的狀態,要有主動去學習的精神,把政策學好,以減輕自身的稅負。